¥14.38
运费:¥10.00
山西省 太原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3.80
运费:¥6.00
广东省 梅州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6.00
运费:¥10.00
河南省 焦作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6.00
运费:¥7.00
广东省 东莞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1.85
运费:¥6.00
山东省 济宁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2.70
运费:¥8.00
四川省 南充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2.70
运费:¥8.00
四川省 南充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3.88
运费:¥11.00
河北省 衡水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4.00
运费:¥7.50
河北省 石家庄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¥13.00
运费:¥7.00
广东省 惠州市
有效期至:剩余有效期≥180天
【药品名称】
国家药品标准WS-5861(B-0861)-2015Z
本品为棕褐色的圆形软膏;气芳香。
丁香、肉桂、荜茇。辅料为凡士林、月桂氮䓬酮、甘油、石蜡、羊毛脂。
健脾温中,散寒止泻。适用于小儿泄泻,腹痛的辅助治疗。
外用。贴于脐部,一次1贴,24小时换药一次。
皮肤粘贴处偶见过敏反应。
脐部疾患者禁用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